香港登利登公司等申请承认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诉送

作者: 楊洪逵 日期:2001.01.01 点击数:0

【作者】 楊洪逵

【刊名】中国法律

【关键词】 民事判决 香港特别行政区 高等法院 申请人 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企业公司 法庭 执行 人民法院

【摘要】支付港币13,897,153.80元,应向富华公司支

【年份】2001

【期号】第3期

【所属分类】 D920.5;D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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