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上访制度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日期:2012.01.01 点击数:0

【作者】 本刊编辑部

【刊名】百科知识

【关键词】 上访 古代 《周礼》 皇帝 中央 法律

【摘要】程序后,或者官员都不受理时,才可以敲登闻鼓向皇帝直诉。如果向皇帝“越级上访”,那么也构成越诉。拦轿申冤叫做“邀车驾”,属于“越诉”,唐代法律规定笞四十。明朝法律规定:告状者冲入皇帝仪仗,就可判死刑。随着京控者越来越多,明清两朝应对京控的措施也越来越严厉。明朝晚期每一朝皇帝都会出台严控京控的新政策。清朝规定,上访者只可敲设于都察院和步军统领衙门之外的“鸣冤鼓”,但不允许“邀车驾直诉”。 车辆左右行驶的由来 车辆一般靠右行驶,它起源于欧洲大陆规定当时军人和军队一律靠右侧行走。这是因为当时的欧洲军人都是左手持盾牌,右手执矛和剑,实行靠右侧行走的规定,双方在路上相遇时,可以从对方持盾牌的一侧走过,避免冲突和误会。后来,这项规定专用于交通上,并一直沿用下来。有趣的是,在当今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车辆不是靠右侧而是靠左侧行驶。

【年份】2012

【期号】第4期

【所属分类】 D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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