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融资渠道 服务高新技术企业 ----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

作者: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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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中旬刊

【关键词】 创新融资渠道 服务高新技术企业 ----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

【摘要】记者: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作为社会财富创造的两翼,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起到怎样的支撑作用? 董裕平:国家从战略高度重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目前在发展环境上可谓是广开绿灯,专门制订了不少相关优惠政策。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来看,首先确实要有高技术新技术,这是企业自身的问题;其次是在企业经营发展的不同阶段要能够获得比较充足的资金支持,也就是说要有相应的金融服务体系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服务,这一点更多地涉及到金融层面,往往不是高新技术企业自身所能左右的。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还处于创业成长前期,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金融的改革发展与创新直接关系到高新技术企业能否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甚至可以说关系到国家创新体系能否建立起来。 高新技术企业有了过硬的高技术新技术,又有适当的金融支持,企业就能够经历技术研发、实现新技术的产业转化乃至发展大规模生产,最终成长为具有更大影响力的新兴产业或支柱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创造更多的财富,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经济全球化中,这也是国家的重要竞争力。一般来看,大多数的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创业期或早期成长阶段,企业的稳定性较差,在规模上也基本属于中小企业的范畴,尽管这类企业非常需要资金,但获取外部融资相对比较困难。 从本质上讲,银行信贷融资模式不太适合中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是因为这类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中小企业类似,可供抵押的资产较少,财务方面也不够规范,信息透明度低,贷款风险较高;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还存在技术本身的风险,这不同于传统行业的企业,高新科技有更多的不确定性,有些专利技术是否有产业化的市场前景,并没有完全把握。如光碟技术问世后,以前的录相带就被无情地淘汰掉了。这种技术风险往往很大,银行也不一定能够做出准确的评估,因此也难以准确给贷款定价;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在管理风险方面往往也比较高,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的老板是搞技术出身,自己拥有发明专利,是技术创新方面的专才或天才,但作为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未必能像其在技术方面那样优秀,不一定是好的经营专才。 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时,一般宁愿投一流的管理团队、二流项目,也不愿投二流管理团队、一流项目,主要是考虑到其较高的管理风险。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这些风险因素,其失败的概率一般要比传统行业的中小企业高。对创业投资机构来讲,很可能是投了10家高新技术企业,结果有7家失败,有2家打平,还有一家赚得盆满钵满,总体平均后还有相当理想的投资回报。但对于银行来讲,发放贷款是固定收取利息,如果有企业失败了,贷款就收不回,对那些成功的企业放款,也只能按照贷款合同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并不能分享企业高成长的好处,结果是发放给失败企业的贷款损失无法弥补,这个包袱背不起,也就不愿意做这种买卖。也就是说,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与收益不对称,承担了高风险却不能享有高收益,这种银行业务就不适合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因此需要金融创新,助推科技创新,使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健康发展。 记者:高新技术企业初期普遍融资难,应如何通过金融创新适合其融资发展的需求,改造当前银行服务的不适应性? 董裕平: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越前端越活跃,风险也越大,越靠后风险越小。从银行角度看,可以预见,银行信贷融资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金融结构很难有明显的改变,因此要想方设法尽可能发挥现有的银行体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银行信贷业务可能存在风险与收益的更加不对称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增加企业获得银行融资的机会,至少使那些处于融资条件边缘的企业也能获得贷款。 从国际经验和国内一些创新的业务实践来看,有以下途径:一是发展信用担保体系,由合适的担保机构作为第三方为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发放贷款提供担保,若企业不能偿还,就由担保机构按约定代偿。为什么担保机构愿意承担这种风险呢?这里面主要是个利益问题,担保机构可与企业约定,在提供担保时设置一个期权,即给予担保机构获取企业未来高速成长后的一块收益。再者,担保公司往往可能比大银行更加了解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拥有更多关于企业的软信息,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发担保产品,例如可以将企业的专利权评估抵押给担保公司。另外,还可以有其它的产品设计,如担保机构可以持有企业一定比例的股权,这是银行不能做到的,如此一来,企业既可以有股权融资,又可以有信贷融资。从我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来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更多的可能是基于关系型的,这不同于大企业凭借自身过硬的财务实力获得银行的交易型贷款,而在发放关系型贷款方面,地方中小银行比全国性的大银行往往具有更强烈的意愿,因此,我国下一步还应该加强发展地方中小银行,这将会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获取银行贷款。 记者:除了银行,我国面向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方式融资渠道还有哪些?呈现怎样的态势? 董裕平:银行是主要的债务性融资,另外还有其他的债务性融资,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信托债权基金等,可利用债券市场,将一些条件好的中个企业组合起来,共同到市场融资,这些企业还可以相互担保,减少个体融资的难度。 从股权融资来看,主要有VC、PE等投资形式。 高新技术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到成长期、规模成熟期,所需资金比通常是一到十到百。国内在不断发展这种融资模式,有很多VC、PE,前些年主要是外资进来做,近几年国内民间资本成长较快,有不少民间资本在做创投和私人股权投资。VC主要是在企业成长的前期进入,而PE一般是盯紧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多数在做Pre-IPO,即在企业上市前的1-3年进入,规模也比较大一些。200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创投引导基金方面的文件,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母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出少量资金与创投资本合作,引导和激励投资。在合作中,一般约定,如果投资的企业失败,先由政府资金吸收损失。北京市这方面就做得不错,引导基金吸引了不少合作伙伴。这是政府积极利用创投基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较好模式。 PE在国外叫私人股权投资,我国在政策上曾经改名叫产业投资基金,因为它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同,投的都是实体产业,但时至今日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尚面临法规不完善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在实践中,这类投资民间已经很流行了,尤其是前两年资本市场发展快,二级市场的市盈率非常高,最终通过上市退出的VC或PE都有很大的获利空间。去年10月创业板开市后,又缔造了不少财富神话,进一步刺激了“两高六新”类的企业将来去上创业板,这也极大地促进了私人股权投资的发展。在美国次贷问题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后,海外资本市场大幅走低,IPO处于非常低迷的状态,市盈率大幅缩水,VC或PE投资推动的一些企业原来计划到海外上市的,相对比较困难,即使上市,获利水平也大大降低了;而在国内市场,市盈率相对较高,私人股权投资还有较好的获利空间。 记者:除此之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还有哪些隐性或可开发的渠道? 董裕平:中国适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方式还有政策性金融范畴的资金。从大的方面来说,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贷款利息补贴、担保补贴等都属于政策性金融活动,另外还有通过专门的政策性银行发放贷款,如国家开发银行已经累计发放了中小企业贷款1300多亿元,其中有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08年底以前,开发银行是政策性银行,现在正在改为商业性银行,去年是过渡期的第一年,但开发银行仍在继续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将其作为开发性金融业务,主动承担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责任,这一点值得肯定,也值得进一步探索创新。 作为股权融资渠道,最显著的还是股票市场。 那些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上主板市场,规模小一些的可以上中小板市场,再前期的企业可以上创业板市场,虽然创业板是主板、中小板的再造,在交易机制没有大的变化,但毕竟上市条件还是要松一些。不过,在我国目前上市核准制度下,谋求上市本身也是有较大风险的,企业首先要拿大笔资金去运作上市,但最终能否上市的不确定性较高,因此,这对于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操作性很难。另外,一些地方还设有产权交易场所,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尝试在这些场所挂牌融资,下一步,还是应该加快发展真正的场外交易市场,大大降低企业股权融资的交易成本,增加其融资的便利性。 记者:金融创新应如何量体裁衣地建立适宜高新技术企业的融

【年份】2010

【期号】第8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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