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报道应是客观事实
【刊名】当代传播
【关键词】 新闻传媒 新闻报道 客观报道 新闻策划 假新闻 职业规范
【摘要】在我国的传媒报道中,有两类新闻不符合新闻职业规范,一类是由记者参与设计、促成事件发生并予以报道的“媒介策划”的新闻,另一类是由企业策划的新闻,而新闻媒介为其提供了发表的平台。二者的共同特点是:媒介所报道的事实不是客观发生和存在的,而是由媒介或企业“制造”出来的。
【年份】2004
【期号】第3期
【所属分类】 G212;B822.9
相关文章
- 1、记者应是思考者 作者:本刊评论员 年份:2001
- 2、快速反应是媒体制胜的关键 作者:李立华,于洪泽 年份:2003
- 3、萨拉戈萨世博会上海周庆贺演出 作者:咸冰 年份:2009
- 4、广播新闻应是"浓缩铀" 作者:崔正来 年份:1996
- 5、新闻也应是美文 作者:程燕广,常乐 年份:2001
- 6、记者不应是“导演” 作者:暂无 年份:2003
热点排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