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松有:从大法官堕落为大贪官

作者: 镜子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0

【作者】 镜子

【刊名】先锋队

【关键词】 大法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 贪官 堕落 最高人民法院 2010年 高级法院

【摘要】2010年3月17日上午,河北省高级法院对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终审维持原判,黄松有被判无期徒刑。黄松有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因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他的落马受审,既体现了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表明了党和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又对各级领导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

【年份】2010

【期号】第8期

【所属分类】 D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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