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法理,咸精其能”(上):试论两宋士大夫的法律素养

作者: 陈景良 日期:1996.01.01 点击数:0

【作者】 陈景良

【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关键词】 士大夫 王安石 法律素养 司马光 苏轼 自首 法律条文 宋代 谋杀 杀伤罪

【摘要】法律加以调整,同时也促进了士大夫法律意识的转变及法律素养的提高。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了士大夫的法律素养,结论是:宋代士大夫对法律的重视和对律义的通晓是当时时代的一种风尚,并由此推动了宋代法律文化的发展。

【年份】1996

【期号】第2期

【所属分类】 D929

3 0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