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审批权不应是决定权
【作者】 王永礼
【刊名】人民政坛
【关键词】 预算审批 重大事项决定权 常委会 预决算 准国家 全国人大 地方组织 宪法保障 行使职权 预算法
【摘要】审查和批准国家预决算,是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预算法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之一。对此,人们的认识已基本到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按此进行审批操作。但是,对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审批国家预决算的权力,人们习惯于把它当做决定权,按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和形式来行使。笔者认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
【年份】1999
【期号】第4期
【所属分类】 D624
相关文章
- 1、"酂"应读cuó,不读zàn 作者:李芝 年份:2003
- 2、大部制改革的核心应是政府职能转变 作者:陈功 年份:2008
- 3、打破城乡界限不应是力争 作者:肖华 年份:2010
- 4、王益区政协 多渠道履行职能 作者:彭吉增 年份:2005
- 5、干部应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 作者:陈天池 年份:1986
- 6、罗点点的回忆 作者:李银河 年份:2008
热点排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