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不应是缔结婚姻的法定障碍:废除《婚姻法》第7条第2款的

作者: 孙若军 日期:2009.01.01 点击数:0

【作者】 孙若军

【刊名】法律适用

【关键词】 《婚姻法》 第7条 疾病 《婚姻登记条例》 强制婚检 婚前健康检查 法定程序 婚姻自由

【摘要】条第2款规定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

【年份】2009

【期号】第2期

【所属分类】 D9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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