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职能应是管“股权”而非管企业
【作者】 戴永银
【刊名】对外经贸财会
【摘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形态的企业以后,就不应再称谓“国有企业”,只有国有独资企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再称“国有企业”,不仅名不符实,而且有贬低其他经济成分之意。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资本在
【年份】2001
【期号】第1期
【所属分类】 F123.7
相关文章
- 1、高校图书馆应是数字环境下校园阅读的倡导者 作者:田瑞 年份:2010
- 2、《周礼》乐官辨 作者:郭珂 年份:暂无
- 3、评点“三株老总吴炳新谈十五条失误” 作者:刘蔚然 年份:2000
- 4、模拟法人应是“四性人” 作者:廖明星 年份:1998
- 5、深化改革 锐意进取 开拓市场新局面-访上海万翔房地产开 作者:孙力,高峰 年份:2002
- 6、创优效应是船舶企业跃上新台阶的有效途径 作者:邵天骏 年份:2002
热点排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