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文化应是一种新型的法治文化

作者: 日期:2007.01.01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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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资料信息

【关键词】 和谐文化 社会主义制度 《组织人事报》 人民民主 大学教授 古代社会 等级制度

【摘要】的政治制度,法治则是民主的程序化及其规则的实现,民主和法治两者不可分离。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既然以人民民主为其主体根基,就意味着它必然也要以法治为其主导的政治形式。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和谐,就是更多地依赖社会制度、体制、机制、规范和程序来保证和实现。这样的和谐才是一种更加深层次的、持续的、稳定的和谐。所以,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应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第一段]

【年份】2007

【期号】第2期

【所属分类】 D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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