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应是普遍权利

作者: 魏文彪 日期:2002.01.01 点击数:0

【作者】 魏文彪

【刊名】法治与社会

【关键词】 迁移应是普遍权利

【摘要】深圳日前推出投资纳税迁户新政策,首次等个体老板纳入招调范围,凡企业连续3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连续5年纳税8万元以上的个体户可以入户.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入户须具有中级技工以上技术等级(见7月16日<中国青年报>).……

【年份】2002

【期号】第10期

【所属分类】 D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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