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国风》中“婚恋诗”之周礼意蕴研究
【作者】 于莲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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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风》婚恋诗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诗歌22篇,在梳理古今注疏解说的基础上,进行考辨分析,去伪存真,以求得准确考察诗篇的宗旨,并结合周代礼教的基本精神,来推断《诗经》的编选者编选这些诗歌所蕴含的礼教意识。论文的主体部分分为三章,首章以《周南·关睢》、《陈风·月出》、《卫风·木瓜》、《邶风·静女》、《郑风·溱洧》、《郑风·蹇裳》、《郑风·将仲子》、《召南·野有死麕》8篇恋情诗为考察论述的对象,认为《国风》中的恋情诗反映出周代社会中的青年男女的恋爱生活是相对自由的,但从中也可以看到礼教的影响,看到人们在追求恋情的和谐,并且表现出在恋爱中以周礼的规范节制情欲的意识,体现出周礼所倡导的中和之美。次章选择《郑风·出其东门》、《王风·大车》、《邶风·绿衣》、《唐风·葛生》为考察对象,这类诗的共同特征是表现出夫妻之间忠贞不渝、生死相依之情,能够给观众们以强烈的感染,在潜移默化中宣扬了周代礼教的婚姻观念。三章以《周南·桃夭》、《郑风·女曰鸡鸣》、《齐风·鸡鸣》、《郑风·萚兮》、《郑风·风雨》为考察对象,这一类诗歌的共同特征是体现出夫妻家庭生活的和谐美满、夫唱妇随、情深意切、互敬互爱互警。周代统治者将婚姻看作人伦之始,放在仅次于天地万物的地位。夫妻恩爱感情专一,是家庭和谐的前提,而家庭和谐又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这才是周王朝将这类诗歌选入乐歌集中的重要的目的。四章以《邶风·谷风》、《卫风·氓》、《郑风·遵大路》、《王风·中谷有蓷》四篇弃妇诗及反映婚姻诉讼内容的《召南·行露》为考察对象,认为这一类诗歌被收入乐歌集中,其目的正在于使其中的始乱终弃者、喜新厌旧者或违背对方意愿强行逼婚者,成为鞭挞的对象,从反面体现出周代礼教欲达到的目的。总之,《国风》形象反映了周代的婚恋生活,虽然少有正面描写礼节仪式、也极少大谈礼的作用和意义,但是,它在叙事抒情中自然而然地体现出来的礼教的思想理念,却能给人以心灵的冲击和情感上的熏陶,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其影响。而这些都与周代礼教所追求的男女恋爱中的以礼节情,婚姻中的夫妻忠贞专一、互爱互敬、美满和谐,进而维持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目标是相一致的。
【召开年】暂无
【载体】暂无
【出版社】暂无
【所属分类】 I207.22;K224.06
【录入时间】20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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