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犯罪构成:犯罪客体不应是犯罪构成要件

作者: 张光顺 贺少伟 日期:2003.01.01 点击数:0

【作者】 张光顺 贺少伟

【刊名】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关键词】 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构成要件

【摘要】目前,由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四个要件构成的犯罪构成理论已被刑法学界普遍认同。但从犯罪构成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由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构成的犯罪构成理论更易于我们理论上的理解和实践上的运用。

【年份】2003

【期号】第4期

【所属分类】 D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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