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钩和分享应是离退休职工的合法经济权益

作者: 王爱珠 日期:1994.01.01 点击数:0

【作者】 王爱珠

【刊名】现代经济探讨

【关键词】 离退休职工 经济权益 离退休金 老年人 离退休人员 社会发展成果 在职职工 养老金 物价 在职人员

【摘要】家和企业虽然对退休职工也给了一些补贴,但其增加幅度赴不上物价上涨幅度;另方面也是由于在职职工资中奖金和各种津贴所占比重日益增大,而标准工资所占比重日益缩小。据统计,1987年全国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标准丁资只占工资总额的61%,奖金、津贴等要占到36%,超过1/3。在某些行业和单位中,奖金和津贴的比重还高得多,职工退休时是以标准了资作为计算退休金的基数,在此基础上再加一个折扣,这样就造成职工退休后收入骤减,而退休越早,退休金越少,退休职工同在职职工的收入差距越大。如上海市, 1978年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相当于在职职工收入的80%左右;到1989年已下降到相当于在职职工收入的 50%左右。1990年,上海退休职工年人均收入1843代元,低于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费1936元;再加上其中还有20%的人要养老养小(退休职工平均赡养系数为0.2人),人均生活费每月不足百元,已经到了度日艰难的地步。

【年份】1994

【期号】第12期

【所属分类】 F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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