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应是国有资产发包发租方的主要成员

作者: 李国中 日期:1988.01.01 点击数:0

【作者】 李国中

【刊名】财会通讯(综合版)

【关键词】 国有资产 财政部门 企业主管部门 租赁企业 发包 全民所有制企业 人民政府 行政性公司 租赁经营 所有权

【摘要】包、发租人资格无原则规定,发包、发租方难以真正履行其权责,承包、租赁企业的国有资产谁都管理,但谁都不对自己行为负责,

【年份】1988

【期号】第7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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