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求恩同志从逝世到安葬应是四十天

作者: 鹿青山 日期:1985.01.01 点击数:0

【作者】 鹿青山

【刊名】历史教学

【关键词】 白求恩 医疗队 历史教学 共产主义 河北省 事务长 唐县 当事人 工作期间 遗体

【摘要】据当时任白求恩医疗队事务长的张清勋同志回忆,从白求恩逝世到安葬的时间应为四十天。刘在白求恩医疗队工作期间始终与白求恩同志在一起,不仅是白求恩同志从逝世到安葬的当事人之一,也是保护白求恩同志遗体的主要负责人。所以,我认为四十天之说是有根据的。

【年份】1985

【期号】第8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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