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与层次应是唯物辩证法的范畴

作者: 王昌国 日期:1983.01.01 点击数:0

【作者】 王昌国

【刊名】江汉论坛

【关键词】 偶然性 唯物辩证法 相互联系 规律性 分层次 基本范畴 客观事物 结构系统 深度与广度 人类社会

【摘要】人们的认识,随着社会实践的进程而日益深化,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前进。我在唯物辩证法课程的教学中,觉得除了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偶然性与必然性等传统的基本范畴之外,系统与层次这一对范畴,在深度与广度方面都进一步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也应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

【年份】1983

【期号】第2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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