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侵犯肖像权案引起的法学思考

作者: 郑启鸽 日期:1988.01.01 点击数:0

【作者】 郑启鸽

【刊名】法律适用

【关键词】 肖像权 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人 物质赔偿 消除影响 刘衡 民法通则 侵犯 民事责任 赔偿数额

【摘要】不久前,我院受理了一起侵犯肖像权案。经审理查明,本市广告装璜公司裘征擅自将女教师黄丽的五张彩色照片卖给市棉布大楼职工刘衡建。刘衡建又将其中三张照片借给个体经营的西湖照像馆

【年份】1988

【期号】第9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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