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知福州的政绩和文学创作

作者: 邹自振 日期:1988.01.01 点击数:0

【作者】 邹自振

【刊名】抚州师专学报

【关键词】 曾巩 太常寺 北宋 文学创作 明州 州府 熙宁 仕宦 京师 荔枝

【摘要】曾巩于北宋熙宁十年(1077)五十九岁时由洪州移知福州军州事,元丰元年(1078)六十岁召判太常寺,未至京师而改知明州。在福州时间虽短,而政绩卓然。 曾巩知福州后,首先仍以廉洁奉公作为仕宦的准则。 在宋代,州府以上的官吏除享受固定的

【年份】1988

【期号】第4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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