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宋初的法制建设

作者: 张其凡 日期:1988.01.01 点击数:0

【作者】 张其凡

【刊名】中州学刊

【关键词】 法制建设 士大夫 北宋 曾巩 《刑统》 自振 律令格式 社会 《宋史》 欧阳修

【摘要】北宋学者曾巩指出:“孟唐之弊,自天宝(742——756)已后,纪纲寝坏,不能自振,以至于失天下。五代兴起,五十余年之间,更八姓,十有四君,危亡之变数矣。”所谓纪纲,即指法制。曾巩把法制的破坏作为唐朝灭亡和五代危亡的原因,很能反映一般宋代士大夫的看法。这是宋初以来重视法制建设的社会反映。

【年份】1988

【期号】第4期

【所属分类】 暂无

3 0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