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宋初的法制建设
【作者】 张其凡
【刊名】中州学刊
【关键词】 法制建设 士大夫 北宋 曾巩 《刑统》 自振 律令格式 社会 《宋史》 欧阳修
【摘要】北宋学者曾巩指出:“孟唐之弊,自天宝(742——756)已后,纪纲寝坏,不能自振,以至于失天下。五代兴起,五十余年之间,更八姓,十有四君,危亡之变数矣。”所谓纪纲,即指法制。曾巩把法制的破坏作为唐朝灭亡和五代危亡的原因,很能反映一般宋代士大夫的看法。这是宋初以来重视法制建设的社会反映。
【年份】1988
【期号】第4期
【所属分类】 暂无
相关文章
- 1、《涑水记闻》的史料价值 作者:冯晖 年份:1997
- 2、一腔郁愤 满纸波澜——曾巩《鹅湖院佛殿记》赏析 作者:海默 年份:1989
- 3、曾巩文章论 作者:周楚汉 年份:1994
- 4、曾巩的儒学心态初步描述 作者:黄振林 年份:1988
- 5、论北宋使辽诗的两个问题 作者:王水照 年份:1992
- 6、包拯的际遇与退化 作者:张国华 年份:2002
热点排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