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律师职业性质的探讨

作者: 庄广泽 日期:1987.01.01 点击数:0

【作者】 庄广泽

【刊名】复印报刊资料(法学)

【关键词】 法律服务 律师制度 律师职业 职业性质 律师工作 合法权益 特殊主体 明确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处

【摘要】行,律师工作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对律师职业的性质进行新的思考。为了进一步突出和强化律师这一特殊主体,笔者认为应将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改称为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理由如下:

【年份】1987

【期号】第11期

【所属分类】 暂无

3 0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