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是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律师职业性质的探讨
【作者】 庄广泽
【刊名】复印报刊资料(法学)
【关键词】 法律服务 律师制度 律师职业 职业性质 律师工作 合法权益 特殊主体 明确规定 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处
【摘要】行,律师工作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对律师职业的性质进行新的思考。为了进一步突出和强化律师这一特殊主体,笔者认为应将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改称为律师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理由如下:
【年份】1987
【期号】第11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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