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是职工与企业

作者: 日期:1990.01.01 点击数:0

【作者】

【刊名】法学杂志

【关键词】 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人事 婚后 工种 女工 当事人 女职工劳动保护 铅毒 仲裁 诉讼

【摘要】编辑同志:我厂有一从事含有铅毒工种的女工,由于婚后待孕,她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向厂里提出申请,要求调换工种,但劳动人事科不管。如果她不服该厂上级主管单位或劳动部门的仲裁,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中谁是本案的被告,

【年份】1990

【期号】第6期

【所属分类】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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