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辞角度看王安石《明妃曲》其二
【作者】 袁津琥
【刊名】江海学刊
【摘要】非禽兽而何!”(见《王荆文公诗李壁注》卷六《明妃曲》注引)在范冲看来,王安石这首诗歌简直宣传的就是典型的汉奸卖国贼的人生哲学。范氏此论一出,受此影响,后世不少宋代诗歌的选本都仅选了《明妃曲》第一首,而未选第二首。当然历代也不乏为王辩诬的。比较有代表性的如蔡上翔说诗中的“恩”是爱幸的意思,反对范氏的上纲上线;朱自清说“汉恩自浅胡自深”是“沙上行人”的自言自语;郭沫若说这里的“自”字是自己的“自”,而不是自然的“自”;徐仁甫说这里两个“自”字,不但表示恩的浅深是出于汉胡自己,与我无关,而且“自”有“虽”义,在语法上,它根本不是说话的重点所在(以上观点可详参《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七、《语文续拾》、《郭沫若古典文学论文集·王安石的〈明妃曲〉》、《古诗别解·宋诗别解》等书)。笔者以为这都是对王诗的误解。究其原因在于诸家探寻诗意时...
【年份】2006
【期号】第3期
【所属分类】 I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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