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公安分局推行驻办案单位法制员制度 遏制“人情案”“关系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1.07.27
【版次】第03版:三版
【入库时间】20121120
【全文】
晨刊讯 相山公安分局为有效遏制“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创造性地实行驻办案单位法制员制度,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较好地解决了执法中的随意性问题。
据了解,该分局这一举措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对基层执法活动实行“贴近式指导”“零距离监督”,全分局执法质量和办案效率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驻办案单位法制员在审核案件过程中,加强对执法重要环节的监督把关,将执法监督方式由过去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移,有效防范执法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通过驻办案单位法制员制度的推行,民警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群众更加细致周到,执法办案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群众投诉大量减少,满意度大幅提升。
□记者 杨健祥 通讯员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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