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法院“三个到位”妥处相邻纠纷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4.06.10
【版次】A3版:江淮法眼·前沿直击
【入库时间】20140720
【全文】
淮北讯 近年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三个到位”,妥善处理该类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释明到位,充分告知审执过程。鉴于相邻关系矛盾易发且执行难的特性,该院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充分行使释明权,首先让各方当事人知晓邻里纠纷和谐的重要性,告知执行难的普遍风险,建议其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其次,可能涉及到鉴定评估的,告知双方在鉴定中的义务以及不予配合法律后果,防止当事人陷入认识误区,影响判决的服判息诉。
二是表述到位,降低案件执行难度。该院明确要求,案件中对涉及拆除、执行的相关尺寸数据,不能用“大约”、“左右”等不明确词语概括,要尽可能在庭审记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及裁判文书中明确表述,以准确查明、反映案件事实,便于执行阶段具体操作。
三是把关到位,严守调解合法底线。在相邻关系纠纷中,特别是涉及妨害内容的案件,对当事人的调解请求谨慎对待,杜绝将非法搭建方以支付对价等方式解决纠纷的内容作为调解协议内容,违背调解协议内容合法的基本原则,损害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必要时可引导原告撤诉,告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刘序记者王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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