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卫生监督分所实行领导带队巡查制度
【作者】 杜光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3.04.23
【版次】第04版(四版)
【入库时间】20130530
【全文】
本报讯为贯彻全市医政医管和卫生监督工作精神,落实市卫生局提出的“带头履行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当好一名卫生监督员”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分所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日前,相山卫生监督分所实行了领导带队巡查、领导带头办案和24小时值班制度。
领导带班巡查。该局要求分管领导负责带队处理涉及分管业务的投诉举报、任务保障、突发事件和其他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现场巡查每月不低于5个工作日,分管领导每月不低于10个工作日。领导带头办案。该局要求分所领导率先垂范,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要实施行政处罚,制作相关处罚文书。分所领导每人每年应制作不低于两个行政处罚案件(当场行政处罚案件除外)。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分管业务内案件的办理,带领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制作处罚文书等,把握案件卷宗质量,并承担领导责任。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该局要求全体职工要认真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应在任务安排的第一时间内(30分钟内)及时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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