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当事人诉讼顺心 相山法院推行司法礼仪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7.27
【版次】第03版:三版
【入库时间】20121120
【全文】
晨刊讯 (记者 王守明 通讯员 骆永华)日前,相山区渠沟镇黄里村60多岁的李老太因一起赡养纠纷想通过法院讨个说法。从未打过官司的她在去法院的路上心里没谱,然而一走进相山区法院大门,李老太紧皱的眉头舒展开了。老人不仅被工作人员迎进一楼诉讼服务中心,而且被请到便民椅上坐下,喝上一杯热茶。工作人员在细心询问案情后,没几分钟老人起诉的案件便被受理完毕。感受着这种有礼有节、快捷便利的服务,老人激动不已。这是相山区法院在接待当事人时推行司法礼仪的一个镜头。
相山区法院为提高干警礼仪修养,增强司法能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法院文化氛围,深入推进文化建院,系统开展司法礼仪教育培训,全面规范司法礼仪。
该院要求全院干警规范五方面的司法礼仪:庭审礼仪,要严格遵守法院制定的“十要十不”庭审规范,中立裁判;接待礼仪,要以全以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对待当事人耐心、细心、真心,体现人性司法;执行礼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和措施实施执行活动,文明执法;廉政礼仪,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要常思贪欲之害,严格自律,把好关口,廉洁司法;业外礼仪,要加强道德修养,约束自身行为,慎行慎独,维护法官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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