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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中的“禁毒先锋”

作者:秦辉侯继栋 出版日期:2013.06.25 点击数:0

【副篇名】―――记相山分局重案二队队长陈永胜

【作者】 秦辉 侯继栋

【报纸名称】:淮北日报

【出版日期】2013.06.25

【版次】第06版(六版)

【入库时间】20130710

【全文】

“将来我退休了,一定当一名禁毒志愿者。”说这话的是市公安局相山分局重大案件侦查二队队长陈永胜。虽不是什么豪言壮语,却让人感受到了他对禁毒工作的热爱与坚持。

陈永胜现年49岁,1985年入警,已在公安战线上摸爬滚打28个春秋。多年来,他始终以他朴实的工作作风演绎着一名警察不平凡的人生。

一2009年3月,陈永胜从相山分局责任区刑警队长调任重大案件侦查二队队长,负责相山区的机动车辆盗抢及毒品案件。

对于一个时常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打交道的缉毒警察来说,危险注定一路相伴。但在每次侦查破案行动中,陈永胜总是冲锋在前。

2013年2月底,陈永胜带领民警在贩毒嫌疑人曹某住处附近布控守候。当晚两名吸毒人员到曹某处进行毒品交易时,陈永胜带领民警迅速实施抓捕行动。不料曹某狗急跳墙,拿出事先准备的匕首向陈永胜猛刺过来,并疯狂叫嚣:“不怕死的就过来抓我!”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陈永胜沉着冷静,用一记娴熟的擒拿格斗招式当场将其制服。

二对犯罪分子,陈永胜是一名铁血铮铮的汉子,但对待群众他却如春风拂面,让人倍感亲切。

为此,周围的老百姓有困难都愿意找他帮忙,并亲切地称他为“娘家人”。

上任伊始,一名群众来到陈永胜的办公室反映,有几名吸贩毒人员经常在他的小商铺白吃白拿,辖区派出所抓了就放。

陈永胜得知后,拍案而起,当即向这名群众表示尽快查清事实真相。经查,有几名吸贩毒人员利用身患重病、吞食异物自残等手段为掩护,大肆进行贩卖毒品和“两抢一盗”犯罪活动。鉴于犯罪分子身体有病的情况,公安机关无法收监,只能“抓了放、放了抓,抓了再放”,从而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

为解决这个“老大难”,陈永胜对吞食异物的吸贩毒人员进行送医院强制排泄后,坚决送往戒毒所强制戒毒,受到辖区居民的一致称赞。

2013年以来,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毒品的“百日会战”和“扫毒害保平安”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陈永胜带领全队民警大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相继破获了一系列贩卖、吸食毒品案件,抓获吸贩毒人员53人次,收缴新型毒品冰毒20余克,海洛因1.6克,制式手枪、猎枪6把,子弹4发,破获贩卖毒品案、容留他人吸毒等案件17起。

尤其是2013年1月15日,重案二队在陈永胜的带领和指挥下,一举摧毁一聚众吸食毒品窝点,现场抓获吸食毒品违法嫌疑人12人。该案被市公安局评为典型案例,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表扬。

三“请吃不到,送礼不要,不义之财不收”,是陈永胜在办理涉毒案件中一贯坚持的原则。

今年2月份,王某因吸食冰毒品被重案二队传讯,他托朋友捎来两条中华香烟到队里求情,被陈永胜严词拒绝。

今年4月份,陈永胜在对相山区公共娱乐场所检查中,发现某大型娱乐场所存在涉毒问题,遂多次通知整改,但该场所老板充耳不闻,经上报市局研究决定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一时间,熟人、朋友纷纷登门说情,都被他一一回绝。面对多方的质问和责难,他却说:我们秉公执法,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即使得罪一些人,我这个队长不当了,也值!作为一名警察,陈永胜深知毒品的危害。

平日里,为使老百姓了解《禁毒法》并支持禁毒工作,陈永胜带领同事们经常奔波于相山区的各大企业、场所和中小学校之间,主动上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场所、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同时,亲自授课开展禁毒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各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识毒、防毒和拒毒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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