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平安相山
【副篇名】加快相山发展大讨论社会管理专题调研组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3.01.16
【版次】第08版(八版)
【入库时间】20130310
【全文】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进“平安相山”建设。 摄影 记者 陈文晓
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
按照区委关于“加快相山发展大讨论”活动的要求,社会管理专题调研组经过深入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一、社会管理基本情况(一)社会管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社会管理目标责任书,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调研指导。出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
(二)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形成全区党政部门同步接访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健全大调解组织体系,重点推进区、镇(办)、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及时有效调处化解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稳定风险双评估。
(三)重点项目攻坚克难取得初步成效。加强流动人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我区全面完成了流动人居住登记管理系统建设,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两新组织”及宗教场所的服务管理。落实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积极开展“综治进企业”“平安社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排查化解宗教新领域的矛盾纠纷。
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出台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一系列文件;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综合管控,初步建成了网络虚拟社会综合管控平台。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构建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PGIS平台通过验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四)社会管理创新亮点纷呈。“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进一步延伸。退休政法干部和老党员、老干部、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等人员也积极参与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深入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农村应急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组建了有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队,在村(社区)整合老村干、老党员、村民组长、民兵等人力资源,建立应急志愿者小分队,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应急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提升基层活力。大力开展面向群众的社区服务,建立了多种便民生活服务圈。在社区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一站式”办事服务。
(五)基层社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接访模式,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加强镇(街道)维稳综治组织建设,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管理能力培训。
二、全区社会管理工作科学水平提升的制约因素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全区社会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差距和问题,我们必须找准差距,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对社会管理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少数部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没有把社会管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在镇、街道层面上,还没有把基本职能转变到为群众提供服务上来,找不准社会管理工作的切入点。
(二)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在民生保障方面,就业、教育、医疗、分配、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二是在城乡社区建设方面,社区服务网络不健全,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实际需要;社区作为社会管理的前沿阵地,基础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农村社区建设还比较薄弱。三是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大调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地方排查预警、调解处置、稳控工作不到位;社会心理引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是在人服务管理方面,居住证制度还没有在全省全面推开,人基础信息库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特殊群体的服务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五是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社会治安形式依然严峻,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完善。
六是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不强。七是在基础保障方面,有些地方综治办机构编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社会管理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社会公众对于社会管理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不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一)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创新具体工作中,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二)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创新1.推进社会就业和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相山人力资源要素市场,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巩固和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加快实施人才引进工程,打造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推进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积极探索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直接挂钩、与地方GDP增长同步的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为基本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3.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对低收入家庭实行“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廉租住房保障逐步“提标扩面”。积极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三)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创新1.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把社区划分为若干责任网格,将人、地、物、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整合街道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各种协管员力量,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同格同责,同奖同罚”,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和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
2.推进社区组织化建设。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居委为主体、社区工作站为中坚力量、社区群团组织、社区志愿组织、社区便民商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为配套的社区组织体系。
切实增强社居委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协助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居委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创新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创新社会工作者培养选拔机制。建立党政领导联系社区制度。
3、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推进的要求,推进社区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信息化、商业服务信息化,力争建立覆盖全区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推进智能化住宅小区(楼宇、家庭)建设。
4、推进社区服务化建设。拟定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意见》,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城乡社区全体成员、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出台实施《相山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为市民打造方便快捷的“15分钟生活圈”。扩大社区公共服务覆盖面,设立“一站式”办事大厅。
(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1.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既各自发挥作用、又相互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认真贯彻《人民调解法》,完善村居、乡镇街道、县区三级大调解工作平台,进一步明确各级工作范围、职责和要求。
2.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发展壮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加强司法调解,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探索建立全程、全员调解,建立“援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机制。加强行政调解,探索在公安、人社、卫生、国土、工商、民政、建设等部门建立行政调解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
3.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党委、政府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行政执法,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对群众反映合法合理的问题及时有效依法按政策解决,对群众无理诉求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五)推进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工作创新1.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入推进《相山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做到应评尽评。区维稳办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细则出台配套性文件。相关部门在企事业改革改制、征地拆迁、重点工程、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将风险评估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2.不断健全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机制。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调查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关注社会舆情,定期搜集、分析、研究、办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问题。加大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力度,继续实行党政领导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制度。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出台重大社会决策或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等联合指挥机制。
(六)推进“两新组织”管理创新加强对新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
着眼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贯彻法律法规的检查;着眼于提高劳动者的地位,推动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着眼于服务管理体制创新,推进综治进民企,落实新经济组织内部安全稳定法人责任制及其社会责任。加强对新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制定社会组织服务和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改革,民政部门直接受理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登记,并履行管理职能;降低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分级登记管理”体制,建立横向与业务主管单位联手,纵向层层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