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版《牡丹亭》摊“太极”官司
【副篇名】剧组音乐总监起诉中国音乐学院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3.10.20
【版次】第A04版: 社会新闻
【入库时间】20131120
【全文】
由台湾作家白先勇主持制作的青春版昆曲《牡丹亭》在海内外的演出中大获成功。为表彰白先勇先生对昆曲文化传承所作的贡献,中国音乐学院将首届太极传统音乐奖颁给了他,没想到却引发了一场著作权官司。该剧音乐总监周友良以署名权被侵犯为由,将中国音乐学院告上法庭。近日,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
音乐总监为讨署名起诉
64岁的周友良是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苏州市音乐家协会主席。据周友良诉称,他退休前系江苏省苏州昆剧院工作人员,于2003年担任青春版《牡丹亭》剧组的音乐总监,独立完成了其唱腔的整理改编、音乐设计,并担任配器及排练指挥工作,对该剧音乐部分享有作品署名权等合法权益。
去年8月,由中国音乐学院发起、主办并负责实施的第一届传统音乐奖评选活动,白先勇以个人名义申报了该奖项评选并入围。去年10月25日,太极传统音乐奖颁奖典礼现场宣布“白先勇的青春版《牡丹亭》获得了太极传统音乐奖”,从申报到后期宣传阶段,被告公开的颁奖信息中无一处注明该剧音乐部分创作人为原告。
周友良认为,他在青春版《牡丹亭》上存在重要贡献,白先勇明知该剧是多人心血结晶,且音乐部分有明确、独一的创作改编人,但在申报及接受该音乐奖项时,突出个人,揽全功为己有,而被告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严重侵害了原告的作品署名权,故起诉要求被告立刻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两万元以及律师费等两万余元。
该奖与音乐著作权无关
“该奖项的申报方向就是传播,是颁发传承的奖项,和音乐著作权人无任何关联。”中国音乐学院的代理人表示,原告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代理人认为,原告曲解了该奖项的性质,并不是因为该奖项中有音乐二字,此奖就与音乐著作权人相关,就该提及原告。代理人举例说,比如中国音乐金钟奖也不是仅针对音乐著作权人的,而国际上的全美音乐奖则是颁给歌手的奖项。另外与白先勇同时获奖的还有一位农民,对方也因对传统音乐的保护而获奖。
代理人说,白先勇先生对于昆曲的贡献有目共知,他是青春版《牡丹亭》的艺术总监,包括资金、剧目制作、总体策划、市场联络以及培养演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该剧在全世界巡演200场史无前例,可以说救活了苏州昆剧院。给他颁奖是出于他在传播方面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我们没有认为该剧的成功都是白先勇先生的功劳,颁奖时也提到了团队的贡献,其中就包括原告,公众不会被误导。”代理人称,“尽管对于非参奖人员他们没有义务宣传,但事实上并未忽略,在公开资料中也提及了包括原告在内的团队的付出,对团队和原告都持有尊重,包括白先勇先生也是这样的态度。”
对此,原告的代理人指出,周友良以残疾之躯,日以继夜地创作了该剧的背景音乐,对传统曲谱进行了改编和整理,几年间几易其稿,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白先勇先生以前也曾在台湾推广过昆曲《牡丹亭》,但都没有青春版具有影响力,该剧的成功与原告的音乐创作有关。“不应将作者与作者的音乐割裂,被告没有尊重原告的署名权,给他感情和精神上都带来很多的伤害”。
对于原告的说法,被告代理人认为,不能认为该剧的成功就是音乐创作上的成功,而应是团队创作的成功。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后追访
原告曾致信组委会
据悉,周友良曾给太极传统音乐奖组委会发过一封公开信,其中写道:也许评委专家会强调白先勇先生在传统音乐的传播上所起的作用,但这首先是音乐的传播,且又是青春版,不是其他版本。没有青春版的音乐,何来传播?
此外,周友良还对白先勇对该剧的传播导向提出质疑,认为向观众灌输了错误的审美方式,误导观众将关注点转向由台湾人士设计的服装、灯光、舞蹈甚至摄影、书法,淡化或避而不谈青春版的音乐。
周友良认为,昆曲艺术的传承集中表现为对音乐的发掘、整理和创新。
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