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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原建设局长吴会祥获刑18年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1.04 点击数:0

【报纸名称】:都市时报

【出版日期】2010.01.04

【版次】第A12版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记者王宗林日前,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红河州规划局原局长王洪斌、个旧市建设局原局长吴会祥、建水县公安局原局长张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 检察机关指控,吴会祥1997年8月至2008年8月在担任个旧市建设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以女儿结婚、购房等理由向他人多次索贿,先后受贿220.4万元,并有7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解释来源。 另外,个旧市原副市长、红河州建设局、规划局原局长王洪斌涉嫌受贿75.5万元;建水县公安局原局长张涛涉嫌受贿人民币84万元、美元1.5万元。 日前,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王洪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吴会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张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红河州检察院相关领导表示,贪官接二连三落马,证明了红河州委、州政府反贪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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