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督查 记者 吴宏雄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11.20
【版次】第02版:要闻2
【入库时间】20110110
【全文】
本报讯 (记者 吴宏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于本月22日起开展全省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督查,督查的对象是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督查的内容是主管部门是否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巡查,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等。
督查要求各地定期检查和更新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明确划分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临时办公区和生活区等区域;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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