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边疆传大爱吴宏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2.04.05
【版次】第A12版(法苑)
【入库时间】20120520
【全文】
吴宏文,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吴宏文审判业绩优良,所办案件无一错案。2011年援疆工作期间,他克服着思乡之寂寞以及饮食生活不习惯、语言沟通障碍等困难,充分发挥自身业务特长,为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当地审判事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树立了江苏法官的良好形象。2012年3月被省高院表彰为优秀法官。
【工作感言】 “通过援疆工作,对边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有了深刻的认识,特别是昭苏法院干警的缺氧不缺精神;环境越是艰苦,意志越是刚强的精神面貌,时时激励着我,加深了我对国情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认识,增强了全局意识,增进了对各族人民的感情。”
【亲历者说】 “援疆法官吴宏文同志和昭苏县各族干警一同奋进、拼搏,以浓浓援疆情演绎着作为法官的优良品质,演绎着江苏法官与昭苏法院各族干警的款款深情。昭苏县法院一定会珍惜这份感动,珍藏这片深情,以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来回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帮助和支持。”昭苏县人民法院院长:托力肯·再尼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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