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炳跃:工资要追讨,厂门也要看好》追踪 “史上最忠诚门卫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1.01.28
【版次】第4版:今日视点特稿
【入库时间】20110510
【全文】
“今天下午,我刚刚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史秀春承认拖欠我工资一事,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支付我的16500元工资。”1月27日下午,“史上最忠诚门卫”吴炳跃高兴地对记者说。
本报讯(记者陈玉杰 何百林)“今天下午,我刚刚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史秀春承认拖欠我工资一事,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支付我16500元工资。”1月27日下午,“史上最忠诚门卫”吴炳跃高兴地对记者说。
法官赴象山开庭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历时一年,“史上最忠诚门卫”吴炳跃工资拖欠一案终于有了比较理想的结局。
2010年1月25日,本报一版以《吴炳跃:工资要追讨,厂门也要看好》为题,报道了70岁的门卫吴炳跃老人10个月来没拿到一分钱工资,仍独自一人忠诚地坚守在破产企业门卫岗位上的消息。报道发出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吴炳跃老人忠于职守、尽心尽职的行为给予高度评价,称赞吴炳跃为“史上最忠诚门卫”。
由于吴炳跃负责看守厂房的山象塑胶厂负责人史秀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直被关押在宁波市象山县看守所,吴炳跃工资追讨一案历尽曲折。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派,浙江婺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珍民义务担任吴炳跃工资拖欠一案的代理律师。经过大量严谨、细致的调查,2010年12月30日,叶珍民律师向婺城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正式就吴炳跃工资拖欠一案向山象塑胶厂负责人史秀春提起诉讼。
考虑到吴炳跃20多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且又临近年关,为了让吴炳跃能在春节前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安心过好年,今年1月20日,承办吴炳跃工资拖欠一案的婺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冒着风雪,驱车近400公里,赶往羁押史秀春的宁波市象山县看守所开庭。
史秀春:一定会
想办法支付工资
1月21日,在婺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史秀春于今天前支付原告吴炳跃从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的劳动报酬16500元(按每月750元计算)。
据吴炳跃的代理律师叶珍民介绍,开庭期间,史秀春表示已经听说过吴炳跃老人20多个月没拿到一分钱工资仍独自一人忠诚地坚守在工厂门卫岗位上的事迹,对吴炳跃的行为非常敬佩,并感叹说:“老吴辛苦了,他的工资我一定会想办法支付的!”另外,为了让吴炳跃安心养老,史秀春决定终止与吴炳跃的劳动关系,也不再委托吴炳跃继续帮她看护山象塑胶厂的厂房。
据了解,与吴炳跃工资拖欠一案同时开庭的,还有婺城区白龙桥镇洞溪工业区山象塑胶有限公司门卫张彩球、程鸿工资拖欠一案,两人与吴炳跃的情况大致相同,自2009年10月起没有领到一分工资。对于张彩球、程鸿工资拖欠一案,史秀春也予以认可。
吴炳跃:有空仍会
义务去看看厂房
据了解,尽管法院已作出调解决定,但由于目前史秀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仍被羁押,且现在她手头无钱支付,因此目前吴炳跃还是无法拿到拖欠的工资。
但1月27日下午从叶珍民律师手中拿到调解书后,吴炳跃仍轻松很多。
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吴炳跃告诉记者,尽管暂时拿不到这笔钱,但有了法院的调解书,他放心多了。等今后法院在按照有关程序拍卖了史秀春在金华的一些厂房后,法院就会优先支付他的工资。另外,由于史秀春已明确表示与他解除劳动关系,因此他现在可以名正言顺地离开山象塑胶厂,回儿子家安心养老。“不过,今后有空的时候,我会义务去厂里看看,因为我走后,那里就没有人看护了,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另外,《金华晚报》报道了我的事迹后,很多人都在关心我的工资追讨一事,一些好心人还给予了帮助,在这里,我想通过《金华晚报》向所有关心、帮助过我的人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吴炳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