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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昨日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0多万元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3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株洲晚报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0多万元。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牵涉其中。 检方指控称,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王益受贿的第二笔金额,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商人周某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王益受贿的第三笔金额,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此人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赵薇、刘芳菲被指涉案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 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链接 赵薇经纪人陈蓉昨日回应称 赵薇不认识王益 昨日下午,对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万出场费一事,赵薇经纪人陈蓉回应:“第一,我们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第二,赵薇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跟商业演出是一样的性质,而且是一个公关公司邀请我们去参加的。” 陈蓉还强调说: “我们不愿意被卷入这种事,而且根本不认识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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