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审 俩女星牵涉其中-给了“赵薇”30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4月1日是“愚人节”,也是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的生日,有人戏称其“愚人王益”。然后,今年的愚人节,注定与王益已经度过的53个生日截然不同,因为他已经从副部级官员沦为阶下囚。3月30日上午,王益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0多万元。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牵涉其中。 3月30日上午9时30分,头发灰白的王益穿着一件灰色棉夹克,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王益看上去精神状态很好,他先向旁听席上扫了一眼,但是他的家人并未前来旁听。检方指控称,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多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王益受贿的第二笔金额,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王益受贿的第三笔金额,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 (此人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音),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据悉,王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法院为其指定了著名的刑辩律师许兰亭代为辩护。 对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万元出场费一事,赵薇的经纪人陈蓉表示,根本不认识王益等人,而且,因为这是10年前的事情,具体的商场名字以及邀请赵薇出席的公关公司名字,都已经记不起来了,但确定只是一场单纯的商业活动。
据《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