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过堂牵出赵薇刘芳菲国开行原副行长认可受贿1196万元,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第8版:中国·热点
【入库时间】20120420
【全文】
昨天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在北京一中院第22法庭审理,王益当庭表示认罪,认可受贿1196万元的指控。
被控受贿3笔逾千万
今年54岁的王益,事发前官至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官员。
昨天上午9时30分许,在两名法警的押送下,头发灰白的王益走进法庭,王益扫视旁听席,没发现有家人前来旁听。据现场的人描述,王益虽然精神尚好,但看起来显得有些憔悴,两颊微陷,眼眶有些发黑。
检方共有6名检察官出庭,因王益未聘请律师,一中院为其指定知名刑事律师许兰亭出庭辩护。
检方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1196万余元。
案件材料显示,第一个行贿人是港商李涛,李涛在承接湖南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案件材料显示,李涛已经被捕。
周宏等人的请托是通过王益的弟弟王磊,周宏获得了银行贷款,通过王磊或直接沟通,向王益行贿12次,共630余万元。
第三个行贿人与王益的弟弟同名,也叫王磊,此王磊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王磊得好处费300万元,王益向王磊索要了30万元。
当庭认可全部指控
王益平静地听完起诉书,然后对法官说“我认罪”。案件材料显示,王益在检方调查时,就认可受贿。
王益向法官主动述说了受贿的经过,及每笔钱的流向,表述言简意赅,逻辑清晰。王益说,他以前不知道行贿人李涛和他交往是图什么,现在他明白了,李涛图的是他的职位。王益还说,这是他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他也得了好处。
“王益认罪很诚恳,他是真诚地认罪悔罪。”庭审后,王益的辩护律师许兰亭说。
下午3时,案件审理完毕。一中院未当庭宣判。 据《新京报》
港商供出两名女星
行贿人称给赵薇30万出场费,给刘芳菲200万还房贷
昨日案件审理中,公诉人通过录像,向王益出示了港商李涛等行贿人的证言。
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被邀请出席。王益带来了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他给了赵薇30万元的出场费。
李涛还说,王益还让他给央视著名主持人刘芳菲200万元用于还房贷,因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这笔钱直到王益被调查,王益才让刘芳菲把钱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4万元利息。李涛还作证,王益曾带孩子到美国拉斯维加斯过年,他给王益孩子1万美元压岁钱。
王益对这些证言表示认可。据《新京报》
□回应
“赵薇根本不认识王益”
经纪人称赵确实参加过相关活动,但与该案无关
在昨日的庭审中,涉嫌行贿的港商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薇30万元的出场费。
对此,赵薇的经纪人陈蓉在电话中告诉记者,10年前她确实和赵薇参加过这个商业活动,但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完全与这个受贿官司无关。据《新京报》
刘芳菲:“这事与我没关系”
昨日记者致电刘芳菲,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略显疲惫,非常小心翼翼地询问记者的身份,当记者说出王益这两个字时,刘芳菲迅速地说:“对不起,这个事情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什么都不想讲。”于是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随后记者联系上刘芳菲所在的央视文艺中心,一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太清楚王益的这个事情,“没听说她不能工作,她还在上班。”据《重庆时报》
□王益其人
王益生于1956年4月1日,出生地为云南龙陵,被捕前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副部级)。
1978年-1984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硕士研究生,分别获学士和硕士学位;1994年- 1996年,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并获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2008年6月8日,出席在宁波召开的“博鳌现代物流与自由港国际论坛”,返京时被中央纪委专案组“双规”。
2009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签发批捕令,以涉嫌受贿罪逮捕王益。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