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开审涉嫌索取、收受钱款共计1196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第10版(十版)
【入库时间】201209001
【全文】
据新华社消息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益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质证了由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王益律师作了辩护发言。媒体记者和其他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连接:王益资料
王益1985年开始在中央顾问委员会办公厅工作,1992年起任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并于1995年11月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分管股票发行、基金等重要部门。王担任证监会副主席要职一直到1999年。1999年2月,王益调任国家开发银行任副行长(副部级),一直出任副行长至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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