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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他的沙,人被打车被砸;牛被他砍死,却要倒赔给他2000

作者: 出版日期:2011.12.07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楚天都市报

【出版日期】2011.12.07

【版次】第B05版(关注)

【入库时间】20120620

【全文】

楚天都市报讯 彭义利望着远处他曾养牛的山峰,讲述他对冯壬子暴行的痛恨 记者洪丽萍摄

自己的牛被人砍死4头,却要赔偿凶手2000元经济损失;打牌赢了600元,却要倒给输者4400元……1998年以来,以冯壬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长期在王英镇国和地区寻衅滋事、强揽工程、强迫交易,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当地百姓惧怕他,都称他“冯总”、“书记”。近日,“冯壬子黑恶势力团伙”被阳新警方摧毁。

记者洪丽萍通讯员杨慧兰

以恶开道

牛被砍死,还得赔钱;赢600,被讹4400

1998年2月份,冯壬子同熊先锐、冯海全等人打牌,冯壬子输了钱心里愤愤不平,次日凌晨,他来到熊先锐家,踹门入室,持刀威胁熊先锐,并抢走其身上1200元,后又敲诈1400元。

2005年10月份,冯壬子因王英林业站工作人员宋登华收其舅舅200元木材贩运管理费心存不满,怀恨在心,指使手下蔡克军、朱纯安将宋登华家开的餐馆所用的冰箱、彩电等物品全部砸坏,造成宋登华直接损失1.8万余元,这还不够,事后还将宋登华拉至新街村委会院内一顿毒打。打完后,蔡克军当着众人的面说:“宋登华不给‘书记’(指冯壬子)面子,那就让你在这开不成馆子。”宋登华被打后,害怕冯壬子再来捣乱,遂关闭了餐馆,并调离了王英林业站。

2006年5月20日,王英镇新街村村民熊先锋承包了九峰林场,为了借助冯壬子黑恶势力团伙管理林场,熊先锋口头协议答应冯壬子为股东,并给其全部股份的50%。养牛专业户彭义利在九峰林场放养了63头牛,遭到冯壬子、熊先锋的反对。冯壬子为了打击彭义利,就约手下蔡中华、蔡克军、朱纯安等十多人手拿砍刀、板斧、空心钢管致使彭义利的牛被砍死4头,失踪11头,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失达四万余元。彭义利迫不得已牵走其它的牛,还赔偿冯壬子“经济损失”2000元。

2007年10月上旬,新街村村民虞先武与冯壬子手下熊利军打扑克牌,赢了熊利军600元钱。熊利军很气愤,找到老大冯壬子,冯壬子听后以虞先武出老千为由,要求把钱翻番,退还熊利军4400元。虞先武见冯壬子来,说;“我只赢600元,退还就是了,为什么要翻番?”在冯壬子授意下,熊利军拿起啤酒瓶将虞先武头部砸伤,虞先武无奈只好给了熊利军4400元现金,此事才算结束。

在当地,冯壬子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新街村前任支书虞先进被冯壬子殴打至当街下跪求饶,为此事虞先进自感无脸再当村支书愤而外出打工谋生。

以暴敛财

不买他的沙,打人砸车;工程必须经他手

2007年6月,因冯壬子在国和地区办了一个沙厂,凡是本地区建房子,只能在他的沙厂进沙,否则被他知道将是一顿毒打。而他卖的沙每吨高于别家20元。2008年9月份,村民蔡庸珍、宋海青等分别从咸宁顺带带回一车沙子,被冯壬子知道后,指使手下蔡中华、熊利军、朱纯安等人将蔡庸珍、宋海青分别打伤,并砸坏其车辆,并扬言见一次打一次。据了解,冯壬子等人强迫交易获利十万余元。

冯壬子本人并不会做工程,但国和地区所有建筑工程包括修公路都要经过冯之手赚一笔钱后,再给别人做。2008年10月,王英镇村民蔡克林承包该镇国和中学宿舍楼工程,冯壬子为了霸占该工程的承包权,指使手下阚律、樊启丰、邢国逵、乐进军、王彬等人在三溪镇强行将运石料的蔡克林拦下,并将其打伤,随同人员蔡庸峰也被殴打,蔡克林的妻子熊艳群也没逃过被打的命运。蔡克林被打后,被迫废除先前与国和中学签订的合同,由冯壬子接替,并重新与国和中学签订合同。

然后,冯壬子再将工程转交蔡克林手里,但要求蔡克林出2万元的承包费给冯壬子。

2010年5月下旬,原国和乡食品所拍卖,冯壬子为了得到经营权,再次指使手下蔡中华、熊利军等人干扰拍卖会现场。大会执行代表熊明平、虞先勤在会上指责冯壬子等的行为,却被蔡中华、熊利军等人打伤,迫使国和食品所经营权由冯壬子所有,然后由冯壬子再转包他人,从中牟取暴利。

内部突破

利用成员矛盾获取证据,查清团伙犯罪事实

冯壬子团伙侵害的对象都是王英镇人,村民害怕被报复,一直以来无人敢报案。去年,该团伙由匿名群众举报到省公安厅,省公安厅转交阳新县公安局,阳新县局于2010年8月10日成立专案组侦办。但侦查工作阻力重重,最早的一起案件发生在1998年,从此至立案前,该团伙不断作案危害社会,有价值的案件大都发生在几年前,因一没现场,二没物证,三没被害人敢指证,调查取证工作异常艰难。

经两个月的秘密摸查,专案组掌握了不少冯壬子团伙涉嫌犯罪的线索,但有核心证据支持的案件极少,仅一起寻衅滋事案证据充分,专案组以此案追捕冯壬子团伙。2010年11月4日,专案组民警远赴深圳成功抓获冯壬子,后又抓获团伙成员阚律、冯光吉等多人。虽然团伙头目冯壬子及多名骨干成员落网,也掌握了团伙作案线索二三十起,虽然大家都知道是冯壬子团伙干的,但苦于没有证据支持,冯壬子等人又拒不交待,案件一时无法突破,工作陷入僵局。结案工作非常艰辛,在办理此案期间,专案组民警自觉放弃节假日,长驻王英镇,夜以继日地开展抓捕工作和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民警又抓获蔡中华、朱顺安等该团伙成员4名,形成案卷18卷,笔录材料数百份。专案组民警认真分析侦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胆思考,利用落网人员相互推卸责任的团伙内部矛盾,改变以前从外围取证、以案查人的方法,从内部突破,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终于获取了大量有价值证据。根据该团伙内部成员的供述进行取证,专案组迅速查清了“冯壬子恶势力团伙”的结构以及团伙全部犯罪事实。

据了解,“冯壬子恶势力团伙”成员达三十余人,多年来在阳新王英镇等地作案,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抢劫等刑事作案12起,涉案价值百万元。主犯冯壬子被阳新县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团伙成员冯光杏、蔡中华、朱顺安、蔡克军、阚律、樊启丰、乐进军、邢国逵、王彬等人已被进入起诉阶段,熊利军仍在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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