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王英福涉嫌受贿等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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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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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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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银川12月14日电 宁夏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王英福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日前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年55岁的王英福曾先后任宁夏贺兰县县长、县委书记,银川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自治区残联理事长、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巡视员,正厅级。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3年,王英福在担任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和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有关单位审批征地手续和发包建设项目中,非法索要和收受贿赂达数百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外,王英福有数百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介绍,今年1月23日,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对王英福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王英福闻讯潜逃。2月3日,检察院专案组在北京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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