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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给普法工作以生命力本报记者于水王英柳青孟凡明

作者: 出版日期:2011.11.22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吉林日报

【出版日期】2011.11.22

【版次】第09版:长春周刊

【入库时间】20120210

【全文】

榆树市在乡镇设立法律辅导站,村设立法律图书角,村民小组设立法制宣传栏,为每个农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四个一”。建立了普法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联村包点一助一”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等;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力实施依法治企及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检企共建”、法律风险排查等,推行重点岗位分级管理,有效实施“横向连带责任”和“纵向管理责任”,促进了企业的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

今年5月,长春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评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榆树市、长春供电公司、南关司法局、大唐长春第二热电公司等4个部门被评委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于海军等6名同志被评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个人。在全省“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上,双阳区和朝阳区湖东社区、九台市土门岭镇等6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提出,突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根本宗旨。“六五”普法只有针对群众的需求来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有生命力。

正如长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王振华所说,长春市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改革创新紧密结合,切实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依法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建设;与完善普法体制机制紧密结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五”普法成绩斐然

突出重点,扎实工作,“法律六进”成效显著。“五五”普法期间,长春市针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和人群,先后制定下发了《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法律六进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循环渐进的推开了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五年来,举办全市机关干部法律知识考试3次,3万多人次参加;常年举办各类农民法律知识培训、参赛等活动,近百万名农民参加学习;先后培树了湖东社区、东站十委等一批“七无”社区典型;5万多名中小学师生参加了青少年“两法”宣传活动;分别举办了近百场企业和单位法律只是培训等活动。同时长春市还充分利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

整合资源,创新形式,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丰富。五年来,长春市注重实际效果、整合各种资源,不断丰富和优化普法形式,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以是整合媒体普法资源。市法院开办的《法官说法》,5年播出130期;市公安局开办了《交通警示》和《支队长热线》等普法宣传栏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见;市司法局开设了司法网站和“148”法律热线。而是整合社会普法阵地资源。全市建立了10个“法律宣传广场”、381个社区法制宣传栏和211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整合普法宣传队伍资源。聘请法学专家、律师组成11支普法宣传团和300多支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各大专院校普通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整合普法宣传区域资源。各县(市)区立足区域特色,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宽城区大力宣传企业法制文化,南关区开展“绿色教育”、二道区设立社区法治文化长廊,德惠市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一月一法”学习,九台市利用《与法同行》电视专栏开展法治讲座,都收到了较好效果。

打造亮点,创建品牌,普法依法治理特色突出。五年来,长春市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以打造经验、创造品牌为目标,在全国、全省推出了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亮点和品牌。一是全面推广榆树市农村普法阵地“四个一”建设试点经验(即:每个乡镇设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设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设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农村普法阵地进一步巩固,普法宣传范围进一步拓展。目前,全市共建立法制辅导站1066个,设立法律图书角1939个,建立法制宣传栏5069个,培养法律明白人54.2万人。得到了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的高度评价,并指示在全国推广。二是选定绿园区、农安县先行试点,成效显著。三是以双阳区试点引领,探索出一条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整合综治维稳力量为突破口,以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为切入点的“三式联调、四级联动”的综治维稳和普法宣传教育模式。

“六五”普法重任在肩

在“六五”普法期间,长春将以加快法制化进程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长春”创建活动。长春将把“法制长春”创建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好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创新社会管理等关键环节,逐步实现各项事务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进一步加快地方立法步伐,逐步完善长春市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推行公正司法,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审务公开、检务公开、监(所)务公开。进一步加大经济法制建设力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健全并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讼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基础上、根本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长春将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贯穿于法治实践的全过程,把法制务实作为培育法制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立法、司法、执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机制等法治实践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探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社区、乡村、企事业创建活动,逐步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根基。积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利用老城区改造、城市景观建设、文化设施功能升级等契机,创新法治文化建设载体,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办法治文化专栏、论坛,播放法制影视剧、法制故事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积极开展公民意识教育试点工作,探索公民意识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

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大力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长春继续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要积极研究新时期拓展“法律六进”的工作思路和领域,不断推进由“进”到“驻”转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切实增强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守法,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继续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大力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大力培养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活动,抓好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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