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王英工作室”播撒法治阳光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4.05.30
【版次】第02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40620
【全文】
事例简介:针对涉案未成年人普遍存在心理问题的现实,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未检科成立之时,任命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王英作为科长,充分发挥其心理学专业优势,把心理疏导引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使每一名有心理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都能获得心理矫正机会。组建“太阳花”心理志愿者团队,并分别在宁波市唯一一所留守儿童学校和最大的职业高中建立了两个以王英名字命名的工作室,对涉案未成年人在办案同时进行心理疏导。
典型意义: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全程引入心理疏导,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亲属等同时接受心理疏导,针对不同类群未成年人特点,依托检察官的法律业务、心理专家队伍对青少年犯罪心理行为研究等优势,前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阵线,使学校的法制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出检校合作教育新模式,真正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轻打击、重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理念,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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