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滕县令王英与洪绪村的来历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6.29
【版次】第13版 (人文视窗)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王英,字彦实,山西阳曲县人,以举人出仕。明弘治元年(1488年),王英始司滕县令一职,任政九年,惠政于民,清正廉洁,广有声名。据明万历《滕县志》载:卸任后,民为立碑,济南人邹袭为之记。 据《王氏家谱》载,王英小时候由祖母黄氏抚养长大。王英极为孝顺,一次祖母病重,无法医治,王英就用刀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敬神,为病重的祖母祈祷。王英因孝而名声远播,令人称赞折服。明孝宗朱佑樘年号弘治,明孝宗在任期间,勤于朝政,重用贤臣,为人宽厚节俭,历史上称他统治的时期为“弘治中兴”。王英因其赤子之心,被明孝宗“破格提拔”,以举人之身掌山东滕县令一职,打破了进士方能任县令的惯例。 明弘治元年,王英离开家乡,在滕县开始了为时九年的县令生涯。弘治之前为明宪宗朱见深统治时期,因明宪宗宠信贵妃万氏、重用宦官汪直等人,所以朝政秽乱。上行下效,滕县地区的地主多为悍徒,他们勾结官府,目无法纪,凭借自己的势力横行乡里,百姓怨声载道。王英到任后,不问情面,不徇私情,将为非作歹之徒一网打尽,为百姓伸张了正义。此后,滕县辖区内社会风气为之一变,百姓扬眉吐气。 除了打黑除恶外,王英更是时时将百姓生计挂在心上。一年滕县大旱,王英斋戒沐浴,赤脚徒步祷告于各祠堂,希望苍天佑其百姓,早降甘露,缓解旱情。又开官仓发放粮食,赈济百姓,帮助百姓渡过难关。 王英在滕县的九年间,多行善政,从不居功自傲。他一向廉洁自好,始终清正耿直,勤俭节约,任满离职之时,他手持一顶草帽,欣然离开了滕县城。 由于年高又缺乏川资,王英没有回到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阳曲县。他选择了滕县西南八里处建村安身,取其名曰“弘绪”村。“弘”为弘治之年号,“绪”为开端,语出《庄子·让王》,“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以为国家”。明万历后,“弘绪”演变为“红绪”,文革时期又演变为“洪绪”,沿用至今。 明正德丁卯年(1507年),72岁的王英辞世,葬于洪绪村西南。现居住在洪绪镇前洪绪村的王氏,基本上都是王英的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