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浩等乱占耕地受处罚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1988.05.16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王英浩等乱占耕地受处罚
河口区义和镇宝一村王英浩等12户农民无视土地管理法规,不经
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耕地内建住房、圈大院,占耕地面积达12.72
亩,平均每户1.06亩。他们垫宅基取土挖的土坑平均深度为0.5米
,浪费了耕地,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
为了严格土地法规的权利,刹住乱占耕地建房的歪风,河口区土
地管理局依法做出决定:对王英浩等5户违法在耕地内建起的20间房
全部没收,并每户罚款1000元;对吕振华等7户垒起的房基和垫好的
房台全部清除,限期退还所占耕地。
(志强云杰)
志强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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