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最高级别贪官王英福受审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7.01.1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局局长、宁夏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英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10日上午在中宁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负责审理此案的主审法院是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支持公诉的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
王英福案件是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2006年全国挂牌督办的十大要案之一,同时也是宁夏查处商业贿赂的首例案件。中卫市检察院查明:1998年至2003年,王英福在担任宁夏自治区土地局局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自治区残联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多家房地产公司审签使用土地和委托承建工程中,先后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含房产)价值达数百万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受贿罪。同时.王英福有数百万元的巨额资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目前已查明王英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涉案金额高达上千万元,使该案成为宁夏近年来查办的领导职级最高、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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