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受贿1196万元“这些事都属实”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昨一审

受贿1196万元“这些事都属实”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昨一审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3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天天新报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第28版:中国

【入库时间】20110110

【全文】

新报讯 综合《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消息,4月1日是“愚人节”,也是王益的生日,所以有人戏称其为“愚人王益”。然而,明天注定与他已经度过的53个生日不同,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检方指控其受贿1196万余元,王益当庭表示认罪。

■指控

王益被控受贿三次

金额达1196万余元

检方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受贿金额高达1196万余元。

指控显示,第一笔受贿来自香港商人李涛,两人早就认识,李涛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第二笔受贿系通过其弟弟王磊,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分12次收受贿赂约630万元。

第三笔受贿,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王益从中获得了30万元。

■庭审

王益认罪态度很好

其子收过“大红包”

昨天上午,王益穿着一件灰色棉夹克,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他的家人并未前来旁听。两年没有公开露面的王益显得有些憔悴,他两颊微陷,眼眶隐隐有些发青,发髻鬓角已经发白。

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他在证言中说,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曾给过王益的孩子压岁钱1万美元。

据了解,王益并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因此,法院为其指定了著名的刑辩律师许兰亭代为辩护。庭审时,王益对于许兰亭的询问均一一作答。最后,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王益 1956年4月1日出生于云南龙陵。

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硕士研究生,分别获学士和硕士学位;1996年9月获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2年10月至1995年10月担任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2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1999年2月至2008年6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2008年6月因涉嫌重大违规被“双规”。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