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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一审被判死缓 大陆央视主持人刘芳菲未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16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侨报

【出版日期】2010.04.16

【版次】第B01版:大陆时事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侨报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15日被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检方指控的受贿金额为1196万元(人民币,下同),被法院确认。王益前女友、大陆央视主持人刘芳菲未涉案。

北京《新京报》报道,判决书显示,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数名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钱款共计折合1196万余元,案发后已追缴。

受贿款中,包括王益让香港商人李涛为刘芳菲还的200万元房贷。案件审理时,刘芳菲称王益离婚后,和她恋爱,两人一度谈婚论嫁。但因王益家人反对,二人未结婚。刘芳菲称与王益分手后,王益可能是感到歉疚,让李涛给了她200万元,让她还房贷。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审理认为,王益受贿数额较大,已侵害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但受审时认罪态度良好,所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王益听取判决后表情平静,对于是否上诉,王益表示再考虑一下,随后一言不发,走出法庭。

案件材料显示,刘芳菲仅是证人身份,没有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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