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用受贿款为恋人还房贷 刘芳菲未涉案只是证人身份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第A17版(中国新闻)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李涛的证言显示,王益事发被调查时,让刘把200万元还给他,并给了他4万元利息。
在庭审中,作为证人的刘芳菲的证言被当庭出示,内容证明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
据证实,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分手。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
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据悉,除了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牵涉到王益案中。 据《法制晚报》
相关文章
热点排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