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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一审被判死缓未决定是否上诉刘芳菲未涉案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17 点击数:0

【报纸名称】:盐城晚报

【出版日期】2010.04.17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王益一审被判死缓未决定是否上诉 刘芳菲未涉案

本报综合消息 15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被一中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检方指控的受贿金额为1196万元,被一中院确认。前女友、主持人刘芳菲未涉案。受贿款中,包括王益让李涛为女主持人刘芳菲还的200万房贷。 

一中院认为,王益受贿数额较大,已侵害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但受审时认罪态度良好,所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王益听取判决后表情平静,对于是否上诉,王益表示再考虑一下,随后一言不发,走出法庭。

案件材料显示,刘芳菲仅是证人身份,没有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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