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一审被判死缓未决定是否上诉刘芳菲未涉案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17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王益一审被判死缓未决定是否上诉 刘芳菲未涉案
本报综合消息 15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被一中院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检方指控的受贿金额为1196万元,被一中院确认。前女友、主持人刘芳菲未涉案。受贿款中,包括王益让李涛为女主持人刘芳菲还的200万房贷。
一中院认为,王益受贿数额较大,已侵害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但受审时认罪态度良好,所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王益听取判决后表情平静,对于是否上诉,王益表示再考虑一下,随后一言不发,走出法庭。
案件材料显示,刘芳菲仅是证人身份,没有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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