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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被诉至法院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2.04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武汉晚报

【出版日期】2010.02.04

【版次】第35版(中国新闻)

【入库时间】20110520

【全文】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被诉至法院

被控受贿1700余万元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因被控受贿1700余万元,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已经被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王益案是中纪委近日公布的腐败大案之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北京市检察院侦查,并审查起诉。法院将在近日开庭审理此案。

王益今年54岁,出生于云南省。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王益在中顾委办公厅工作。1992年起他到国务院证券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并于1995年11月,在其年仅39岁时就出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分管股票发行、基金等重要部门。其担任证券会副主席要职一直到1999年。从1999年2月起,王益被调任国家开发银行任副行长(副部级),并一直任副行长至案发。至案发前,王益在国开行是排名第三位的副行长,分管政研室、稽核、业务发展局、投资业务局的产业整合等部门。

据悉,2008年2月,王益在国开行的第一任秘书孟某因在河南的一笔贷款中受贿数万元而被捕。此后,王益之弟王磊也因在国开行河南的一笔贷款中,以财务顾问费的名义获取数千万元而被调查。2008年4月29日,与王益过从甚密的涌金系掌门人魏东跳楼自杀。6月,王益被双规。

纪检部门对王益一案初步调查后的定性是:其在担任国开行副行长、证监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不法企业主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等,收受巨额钱物,生活腐化。2008年6月,王益因涉嫌受贿,被中纪委双规。2009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签发逮捕令,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益实施逮捕。

据悉,王益被羁押期间,其一直拒绝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由于王益受贿数额巨大,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法院按照规定应为其指定律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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